“年收入12万以下,不需要交税”类似标题频频刷屏。
起因是来源于以下热搜,很多人产生了误区。
税局从未发布过如此简单直接的免税政策,这类说法严重曲解了税法本意,甚至可能误导个人忽略自身申报义务!
那我们来看一下,税务局总局说法。
7月28日,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蔡自力表示: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个人,汇算后基本无需缴税。
我们来看税局的说法还是比较严谨的,是基本无需缴税,也就是说可能存在缴税的情况。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规定:
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,且无需补税的纳税人,可免除年度汇算清缴义务。
这里的关键词在于:
免申报: 指免于办理年度汇算清缴这项复杂程序。
且无需补税:前提是纳税人平时预缴税款已足够,无需再补缴。
为何误解如此普遍?主要是混淆三大核心概念
1、混淆年度汇算义务与实际纳税义务
个税年度汇算清缴,是年度结束后对全年已预缴税款的一次“多退少补”结算过程。
实际纳税义务,则产生于你取得收入的当月或当次,由支付方(如公司)依法代扣代缴。
2、混淆12万与免征额
现行个人所得税的“基本减除费用”,也就是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,一年6万元。
12万元是针对汇算清缴而设定的一个豁免门槛,而不是说是新的免征额。
3、混淆免税与免申报
免税意味着对该部分收入完全不征税,而免申报仅指免除汇算清缴的申报程序,但取得收入时该交的税一分不能少。
举个简单的例子:
案例1:老王每月工资7500元,年收入9万元,公司每月为其代扣代缴个税(扣除了5000元免征额及可能的“三险一金”、专项附加扣除)。
全年总收入9万 < 12万。
若全年预缴税款已足额缴纳,老王无需办理汇算清缴。
结论:老王虽免申报,但取得9万收入过程中,已实际缴纳了个税。
附:2025年7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
英赫优配-比较好的证券公司-专业的股票配资门户网-配资优秀配资门户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